醫療保險
索償案例分享
危疾保障和醫療保障的關係
最近有私家醫生指出部份病人於購買醫療保險時,並沒有了解各項醫療保障和危疾保障的項目細節,因此到真正索償時,才發現當中的保障其實並不足夠,需要自掏腰包以應付各項的醫療開支。究竟購買保險時,投保人需留意甚麼細節呢?
市面上部分的保險都可以附加危疾保障,但一般投保人會容易忽略當自己就危疾保障獲得賠償後,整份保單的剩餘保障額有可能不足以應付未來的保障所需。這是因為他們忽略了若危疾保障屬於附加契約,投保人只獲一個總保障額,假如不幸患上危疾,獲得危疾保障的一筆過賠償金會在總保障額中扣除。當中的金額可能已佔去大部份的總保障額,剩下的總保障額有可能不足夠應付未來的保障所需。以下我們不妨用一個圖表說明︰
背景資料:
投保人因患上危疾,住院費用是港幣360,000元,而危疾賠償金是港幣500,000元。
項目 |
金額(港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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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IG至尊萬健寶 |
B公司的人壽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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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保障額 | 總額為2,000,000 | 總額為1,000,000 (一個總保障額包括了人壽保險保障及500,000危疾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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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保障額為 500,000 |
醫療保障為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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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獲得的醫療保障賠償 | 不適用 | 360,000 | 不適用 |
投保人獲得的危疾保障賠償 | 500,000 | 不適用 | 500,000 |
投保人需額外負擔 | 0 | 0 (投保人可直接以實報實銷支取360,000作醫療用途。) |
0 (投保人可以在500,000的危疾賠償金內,動用360,000以應付醫療開支。) |
投保人剩餘的保障額 | 0 | 1,140,000 醫療保險 (可作日後的醫療費用開支) |
500,000 人壽保險 (而此部份的賠償金必須於投保人身故後才發放予受益人。換言之,倘投保人於在世期間需要其他醫療開支,保單並不能提供所需保障) |
上述例子說明,很多人投保時,只會留意最高保障總額,而忽略了危疾保障和其他保障的關係。B公司的1,000,000元最高賠償總額看似足夠,但事實上扣除危疾賠償後,其人壽保障金額將會相應遞減。
因此,我們建議購買保險時,選擇一些獨立計算危疾及醫療保額的醫療計劃,投保人一旦不幸證實患上危疾,除可獲得一筆過的危疾保障賠償外,更可從「醫療保障」中索取有關醫療費用的賠償,而已索取之危疾保障賠償並不會從「醫療保障」中扣除,令投保人有更大彈性以應付醫療開支,藉以減低於患病時動用私人儲備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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