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

索償案例分享

撤銷保單

根據最高誠信的保險原則,當客戶投保醫療保險時,保險公司假設客戶提供關於健康狀況的資料均為正確無訛,並為資料的全部。一旦違反此原則,保險公司有權撤銷保單。以下為描述此原則的例子。

王先生於兩年前投保醫療保險時曾作身體檢查。他當時告訴醫生他曾患上高血壓。於身體檢查後,驗身報告指王先生的左心房擴大。保險公司經評估風險後,將王先生的醫療保險保費提高百分之五十。

三個月前,王先生患上白內障,並接受白內障切除手術及人工晶體殖入手術。出院後,王先生隨即向他的醫療保險公司索償醫療費用,惟保險公司以他沒有透露重要事實為理由,拒絕他的索償。

為甚麼王先生的醫療保險公司拒絕他他的索償?

原來,王先生於投保醫療保險前三年已被診斷患上後透明體脫落。他聲稱他的主診醫生並沒有告知他患上任何眼疾,及指出後透明體脫落與白內障並沒有關係。

惟投訴委員會發現,根據主診醫生之記錄,王先生於三年前已證實患有眼疾,並建議王先生需作定期檢查,由於投訴委員會認為王先生沒有透露此資料會影響保險公司之核保決定,所以投訴委員會支持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王先生之醫療費用索償及撤銷他的醫療保單的決定。

為避免不必要之爭拗以及享有全面保障,我們建議客戶於投保醫療保險時透露所有過往的醫療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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