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醫療保險

索償程序

1.

填妥索償表格

  1. 保單持有人、受保人及/或其法律代表必須填妥索償表格第一部分所有問題及簽署。
  2. 主診醫生必須填妥索償表格第二部分所有問題、蓋章、簽署,並註明簽署日期。

下載團體門診保障索償表格 

下載團體住院保障索償表格

2.

集齊證明文件

為方便處理您的索償,請提交以下所需文件:

  1. 醫療報告
  2. 化驗報告
  3. 請提交有關專科醫生、物理治療、脊醫、X光或化驗所的註冊西醫轉介信並附有病名
  4. 中藥處方正本
  5. 出院摘要
  6. 列明以下資料之單據正本:
    • 治療日期
    • 病者姓名
    • 病症
    • 治療性質及收費明細
    • 主診醫生之印鑑及簽署
3.

於90天內遞交索償

請填妥索償表格,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於接受治療/出院當日起90天內遞交至本公司:

香港太古城英皇道 1111號 9樓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理賠部

重要事項
  1. 如需退回已遞交的收據正本,請向本公司作出要求。
  2. 若其他保險公司曾作出賠償,請提供該保險公司之賠償證明。
  3. 本公司要求遞交所有醫療報告、資料及證據之費用須由索償人支付。
  4. 未經填妥之索償表格,將不獲接受索償處理。請於申請索償時提交有關正本文件。
  5. 我們可能需要聯絡您以獲取更多資料。
  6.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賠償服務熱線 +852 2894 0660 或 填妥一般查詢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