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
索償案例分享
當疾病發生於保障升級前
清楚了解保險保障範圍及細節是使客戶可享受到最全面保障的重要因素;以下例子將說明為何客人於提升其醫療保險計劃之保障額時需清楚留意當中細節的原因。
陳先生於4年前時購買了一份最高賠償額為港幣10萬元的醫療及住院保障。有一天,陳先生不幸因胸口痛入院,並被醫生診斷為冠狀動脈心臟病。之後,陳先生於續保時將現有的保障計劃之最高賠償額提升至港幣50萬元,以期望日後可享有更佳的醫療保障。
於續保兩個月後,陳先生再因胸口痛入院並接受冠狀動脈血管形成術(通波仔手術),有關醫療用為港幣35萬元。於出院後,陳先生就是次入院費用向其投保的保險公司索償,但是保險公司通知陳先生是次索償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10萬元而並不是計劃升級後的賠償額港幣50萬元。
當陳先生續保及提升最高賠償額前,他已被確診患上冠狀動脈心臟病,故保險公司將此於升級後的計劃中介定為已知悉或已存在的疾病,由於已知悉或已存在的疾病並不包括於新增或升級的保障範圍內,故新増的港幣50萬元賠償額並不適用於陳先生早已存在的冠狀動脈心臟病;而保險公司只會依據升級前的最高賠償額計算有關賠償。反之,如於續保後才出現的疾病,則會以新的賠償額計算並可享有升級後的保障。
基於以上的例子,我們亦建議客戶應該於年青時購買保障額較高的醫療保險,以確保於退休時可享有足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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