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
索償案例分享
「住院」之定義
陳先生於濕滑的地面跣倒斷腿,被送往瑪麗醫院。經醫生診斷後證實右股骨骨折,並立即替他做手術。陳先生在瑪麗醫院住院14天之後,經醫生轉介入住麥理浩復康院50 天接受物理治療。
陳先生於麥理浩復康院出院後即向他的醫療保險公司申請住院現金津貼索償,惟他的醫療保險公司只賠償陳先生14天在瑪麗醫院留醫的住院現金津貼,並拒絕支付他被轉介入住麥理浩復康院50天的住院現金津貼。
為甚麼陳先生之醫療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他於麥理浩復康院之住院現金津貼?
儘管陳先生是由他的主診醫生轉介入住麥理浩復康院,他的保險公司認為他入住麥理浩復康院並不符合保單內「醫院」的定義。有關定義特別指明「醫院」並不包括「療養院或復康中心」。所以,陳先生入住復康院並不能獲得住院現金津貼賠償。
很多客戶忽視了醫院與復康院之分別。雖然病人獲醫生轉介,惟入住此等復康院並不被視作入住醫院,所以病人亦不獲醫療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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