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索償案例分享
延誤報告交通意外
王先生之汽車去年於輕微的交通意外中撞到第三者之汽車。由於第三者並沒有要求王先生賠償,而王先生之汽車只被輕微刮花及他所投保的汽車第三者保險並不保障他自己汽車的損毀,所以王先生並沒有通知保險公司有關意外。
可是,王先生一年後收到第三者向他索償的信件。王先生隨即向保險公司申請索償,惟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為甚麼保險公司拒絕王先生之索償?
市面上大部份汽車保險均列明受保人須於意外發生後立即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並提交一切有關文件。由於王先生並沒有於去年發生意外後通知保險公司,影響到保險公司調查意外經過和搜集資料來判定責任誰屬。所以,保險公司有權因受保人延誤報告索償而拒絕理賠。
在香港,尤其是二手車車主只投保汽車第三者保險是很常見的。由於車主知道他們的汽車第三者保險並不保障自己汽車的損毀,所以當牽涉的是輕微交通意外及第三者沒有即時向受保人索償時,受保人往往會忘記通知保險公司。我們建議客戶不論遇到的交通意外有多輕微都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以確保可得到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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