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ravel Plus(全年旅程)(澳門)
全年旅遊保險專為經常遠行的您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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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特點
第3級別 / 第2級別澳門旅遊警示制度下的額外保障最高賠償額分別為港幣50,000元及港幣25,000元 |
手提電話遺失或損壞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元(手提電話保障只適用於計劃A及不適用於「家庭計劃」中年齡為18歲以下之「受保人」) |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毋須額外收費 |
取消及縮短行程保障賠償不能退回的旅行及住宿費用(包括於海外之當地旅行套票或任何主要體育賽事、音樂會或主題公園等的入場券),高達港幣50,000元保障 |
行程更改如無可避免地必須更改行程回澳,可獲高達港幣7,500元之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保障,當中住宿費用每天可達港幣1,000元 |
恐怖襲擊活動4因恐怖襲擊活動引致的「人身意外」與「醫療費用」保障及「全球旅遊支援服務」,最高保障為港幣3,000,000元 |
計劃細節
保障範圍
保障範圍 | 每年最高賠償額 (以港幣計) |
|
---|---|---|
計劃 A |
計劃 B |
|
人身意外1,2,3
|
$1,000,000 |
$500,000 |
|
$500,000 |
$250,000 |
|
$1,000,000 |
$500,000 |
醫療費用1,3
|
$1,000,000 |
$500,000 |
住院現金
|
$5,000 |
$5,000 |
24小時全球旅遊支援服務6
|
$2,000,000 |
$2,000,000 |
|
$40,000 |
$40,000 |
|
承保 |
承保 |
恐怖活動4
|
$3,000,000 | $3,000,000 |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5
|
「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最 高賠償額250,000 |
「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最 高賠償額125,000 |
取消及縮短行程
|
$50,000 |
$25,000 |
替代僱員7
|
$20,000 | $20,000 |
行程延誤遇下列情況而延誤首6小時及其後每12小時,可獲賠償港幣250元:
|
$2,000 | $1,000 |
行程更改
|
$7,500 |
$5,000 |
因劫機延誤行程
|
$2,500 |
$2,500 |
遺失行李可獲賠償已遺失或損毀的隨身行李 。最高賠償額為:
|
$20,000 |
$15,000 |
行李延誤
|
$1,500 |
$1,000 |
遺失商業文件或貨辦
|
$2,500 |
$2,500 |
個人金錢、證件及額外住宿開支
|
$10,000 |
$5,000 |
個人責任
|
$2,500,000 |
$2,500,000 |
租車自負金額保障
|
$5,000 |
$5,000 |
自動延長保障期
|
承保 |
承保 |
重要事項:
- 每名65 歲以上之受保人的「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之最高賠償將為投保額的 25%。
- 每名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賠償為港幣 250,000 元。
- 於家庭計劃中,所有 18 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1,500,000 元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最高總賠償為港幣 3,000,000 元。
- 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 「人身意外」保障及「醫療費用」保障中的「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並不適用於在意外發生時年齡 65 歲以上之受保人。
- 24 小時全球旅遊緊急支援保障的服務範圍只限於受保人原居地以外的地方。原居地即指澳門。
- 「替代僱員」保障只適用於投保人為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
- 「失去一肢」於保單中之釋義為喪失自手腕或以上部份之手臂或自腳踝以上部份之腿部,或完全及永久地喪失整隻手掌、手臂、腳掌或腿部之功能。
- 此保障不適用於家庭計劃中,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保費
人身意外保障投保額 | 全年保費(港幣/元) | |
---|---|---|
個人計劃 |
家庭計劃3,4 |
|
A - $1,000,000 |
$2,206 |
$5,514 |
B - $500,000 |
$1,902 |
$4,754 |
重要事項:
- 每次旅程期限最長可達 90 天。每次旅程必須由澳門出發之來回旅遊。
- 本保障不設年齡下限,惟最高受保年齡為75 歲。
- 家庭計劃包括合法夫婦及其年齡為 18 歲以下之子女。12 歲以下之兒童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成行。
- 於家庭計劃中,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總賠償額為港幣 1,500,000 元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最高總賠償額為港幣 3,000,000 元。
- iTravel Plus(全年旅程)只供網上投保。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主要不保項目
- 任何沒有在本公司同意前所簽訂的合約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你或你的家人擁有、托管或控制的財物損失或損毀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以職業選手身份參與體育活動或參與有組織活動
- 於海拔逾5,000米的高地徒步登山或遠足、於逾30米水深進行水肺潛水
- 出外公幹時進行之體力勞動工作
- 自殺、自戕、精神錯亂
- 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精神病
- 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 由於 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有關的任何疾病及愛滋病(獲得性免疫缺損綜合症)
- 受保人並非作為付費乘客乘搭定期商業航班及特許包機
-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
- 不法行為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核子武器及輻射
- 遺失或損毀傳呼機、手提電話(在保障項目「遺失行李」特別注明的保障除外)、平板電腦、手提通訊設備、航空設備(如航空攝影器材)或其任何配件,包括電話卡和數碼存儲卡等
主要自負額
每次索償之自負金額(港幣/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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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行李 |
每宗索償的首港幣200元 |
遺失商業文件或貨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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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金錢、證件及額外住宿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