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
索償案例分享
外遊時的貴重財物保障
李太太於上月攜帶新購買的一套價值港幣50,000元的鑽石頸鍊及港幣20,000元的鑽石耳環到加拿大出席女兒的婚禮,並於出發前已購買旅遊保險。不幸地,於婚宴完畢回到酒店後,李太太發現遺失了鑽石耳環。
李太太於回港後即連同於當地的報案記錄及耳環於購買時的發票向保險公司索償。數日後,保險公司告知李太太只獲賠償港幣2,000元。為甚麼李太太不能獲得全數賠償港幣20,000元呢?
就李太太的情況,根據她的旅遊保險保單,雖然遺失行李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0元,但每件/每對或每組物品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元。由於李太太的耳環購入不超過一年,所以在毋須扣除折舊的情況下,她可獲最高分項的賠償額港幣2,000元。
當客戶需要攜帶貴重物品,如珠寶到海外時,怎樣才可獲得全面保障?
要保障攜帶離家外遊的財物,我們建議客戶可略加保費於他們的家居財物保險附加全球個人財物全險,使這些物品不論被放於家中或攜帶外遊時均受到保障。而針對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例如:珠寶,貴重手錶,客人應於投保時列出貴重物品的清單及其價值,同時購買指定受保財物保障,使該物品受到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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