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行政人員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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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勞工處
於意外發生後14天內(如 僱 員 受 傷)或7天內(如 僱 員 死 亡)通知勞工處。
填妥表格
填妥有關表格。
不多於3天病假 :
填妥勞工處表格2B
多於3天病假 :
填妥勞工處表格2
表格可於勞工處網頁下載或致電勞工處電話查詢熱線:2717 1771索取
將填妥之表格遞交至勞工處。
於僱員受傷期間提供按期付款
於僱員受傷期間提供按期付款。款額應為僱員發生意外時每月收入與暫時不能工作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之四。
向受傷僱員支付每天最高醫療費
向受傷僱員支付每天最高醫療費用如下:
遞交文件至本公司